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,2月8日,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对唐某元(男,36岁,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,现已隔离治疗)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。经查,1月19日,唐某元一家4口从长沙自驾到湖北省黄冈市走访亲戚。1月23日,唐某元一家从鄂返长。返长后,唐某元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。2月3日,唐某元至医院就诊并被隔离观察,2月7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。唐某元未向任何部门及疫情防控人员报告其有疫源地旅居史、未主动居家隔离,导致另7人感染并确诊、多人封闭隔离观察,造成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公安机关提醒,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,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,如实报告个人异常症状、往返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,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,切实对自己、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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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@雨花公安、红网